本報蘭州訊(記者楊世智)根據人民銀行發(fā)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和調整存貸款利率浮動區(qū)間的通知》有關規(guī)定,甘肅省農村信用社自2012年6月8日起,各檔次存款利率執(zhí)行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的1.1倍。
實行這一標準后,甘肅省農村信用社存款實際利率高于調整前利率。以10萬元一年期定期存款為例,調整前,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為3.5%,存款一年可獲得利息收入3500元。調整后,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調為3.25%,10萬元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收入下降為3250元。但按照存款利率浮動區(qū)間的上限,實際存款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的1.1倍執(zhí)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上升為3.575%,較人民銀行基準利率高0.325%,較調整前高0.075%。10萬元一年期定期存款可獲得利息收入35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