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酒泉市委面對面約談市直部門負責人
10月28日上午,酒泉市委主要領導約談市直各部門、各單位黨委(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的帷幕正式拉開,首批參加的市財政局、審計局、建設局、房管局等8個部門的負責同志匯報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的情況,并就下一步如何進一步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提出了具體措施。
據了解,這是酒泉市委今年繼每個季度面對面約談各縣市區(qū)委一把手后,為切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開展的又一次覆蓋所有市直各部門負責人的約談活動。
酒泉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王潔嵐介紹說,市委決定按照市政府領導分工,對市直部門、單位分批次進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集體約談,這是市委貫徹落實主體責任作出的一項重要決策和部署,旨在提高市直部門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自覺性、主動性、針對性,促進《中共酒泉市委貫徹落實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意見〉的實施意見》的全面落實,扎實推進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從現在起,對市直部門每年至少約談1—2次,既要集體約談,也要個別約談,使約談成為一種新常態(tài)。
約談會上,參與約談的部門負責人認真學習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王岐山在中紀委第四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和酒泉市委貫徹落實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意見》的實施意見。
就進一步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酒泉市委書記馬光明要求市直各部門負責同志,一是加強學習教育。要系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中紀委十八屆三次、四次全會精神,以及省委書記王三運、省紀委書記張曉蘭重要講話精神,把握精髓要義,堅定政治立場,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與黨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要原原本本學習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意見》和市委出臺的《實施意見》,明確責任范圍,切實負起責任,種好各自的“責任田”;要深入學習中央八項和省市委“雙十條”規(guī)定,堅決執(zhí)行,嚴格落實,絕不能有絲毫的麻痹和放松。
二是強化責任落實。要堅決落實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紀工委)的監(jiān)督責任,充分發(fā)揮統籌謀劃、研究部署、組織推動、督促檢查、案件查辦等作用,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要堅決落實分管領導的領導責任和黨委(黨組)書記的第一責任,以及行政領導的直接責任,努力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格局。需要明確的是,黨委書記和行政領導一肩挑的,一把手既負第一責任,又負直接責任,黨委書記和行政領導分設的,黨委書記負第一責任,行政領導負直接責任。
三是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要嚴格執(zhí)行中央八項和省市委“雙十條”規(guī)定,以及十八大以來中央和省市委出臺的一系列規(guī)定,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執(zhí)行、率先垂范,絕不能打折扣、搞變通。要嚴格監(jiān)督,各級黨委(黨組)書記、派駐紀檢組長(紀工委書記),要對本部門、本單位執(zhí)行規(guī)定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市紀委要采取明察暗訪、隨機檢查、專項督查等方式,對全市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要嚴格問責,各級黨委(黨組)對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依紀嚴格問責,做到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堅決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四是建立健全機制。一要抓常,各級黨委(黨組)要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執(zhí)行各項規(guī)定,經常研究部署、經常聽取匯報、經常過問進展情況,切實抓緊抓實、抓出成效。二要抓早,對黨員干部黨風廉政建設和執(zhí)行規(guī)定中存在的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早發(fā)現、早糾正、早處理,努力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絕不能把小問題變成大問題。三要抓長,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務實管用的規(guī)章制度,切實把制度約束的籠子扎緊編實,構建起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的長效機制。
五是實行一票否決。根據省委、省紀委要求,市紀委要結合市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抓緊研究修訂黨風廉政建設考核辦法和責任追究辦法,提交市委常委會研究后,從今年起開始實施。對黨風廉政建設出現問題和嚴重違反各項規(guī)定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實行一票否決,絕不姑息、絕不手軟。